根據《浙江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〈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辦法〉的通知》(浙教財〔2020〕15號)文件精神及浙江師范大學2020級研究生資助對象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要求,經本人申請,導師審核,學院評審,現將認定結果予以公示,公示三天,如有異議,可聯系學工辦何老師,0571-83508780。
2020貧困認定.docx